汶川民生燃气公司理县分公司及各配送点、液化石油气钢瓶用户:
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气瓶”)属于灌装易燃易爆气体的特种设备。由于气瓶使用后瓶内仍有少量液化气残液,一旦随意倾倒、处置残液,可能会引发火灾、爆燃事故。因此闲置的气瓶存放、使用不当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消除气瓶安全隐患,结合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闲置气瓶回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回收期限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二、回收范围
凡我县境内的闲置液化气瓶均需上交回收。
三、回收对象
企事业单位、餐饮行业、城乡居民等液化石油气用户持有的闲置气瓶,特别是作为备用,长期未使用的气瓶。
四、回收主体
汶川民生燃气公司理县分公司及各配送点 。
汶川民生燃气公司理县分公司负责人 李明 13330983075
理县县城配送点 杨乃全 13990426866
理县朴头配送点 梁祥锐 18283757926
古尔沟配送点 冷贞围 13990412912
米亚罗配送点 李 均 13541076950
薛城配送点 张光全 15983703588
桃坪配送点 王 彦 18783761440
五、回收价格
对未达到报废年限尚有使用价值的气瓶,由汶川民生燃气公司理县分公司与用户在不低于报废气瓶回收价格的基础上协商折价回购(具体回收相关问题由汶川民生燃气公司理县分公司负责解释)。
汶川民生燃气公司理县分公司及各配送点应当主动配合用户做好回收气瓶工作,严禁以各种理由拒绝回收气瓶,同时应加强配送人员培训,对用户进行气瓶使用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请液化石油气用户从保证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闲置气瓶的回收工作,确保单位和用户使用安全瓶和放心气。
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