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未经许可在薛城镇某村河道内采挖砂石案件
案情概要
2022年11月,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水务中心线索,在薛城镇某村河道内存在涉嫌未经许可采挖砂石的情况。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余某未经许可在薛城镇某村河道内采挖砂石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及罚款15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2022年11月,余某在薛城镇某村河道内涉嫌未经许可采挖砂石的行为,经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提取相关证据材料,查明余某在某村河道内采挖砂石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立案调查,余某未经许可在薛城镇某村河道内采挖砂石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条“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开采。河道采砂应当总量控制、科学规划、有序开采、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规定。
处罚依据
《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未依法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河道采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采砂机具, 并按下列情形处以罚款:
(一)非法开采砂石量一百立方米以下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件启示
未经许可,采挖砂石的行为会破坏堤岸,严重威胁堤防等水利防洪设施安全。河砂是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保护堤防与河岸的重要屏障,非法采砂带来的河砂资源无序开采,加剧了河水尤其是洪水对河岸的冲刷,导致河堤被掏空,一旦洪水来临,脆弱的防洪工程就有被冲决的危险,严重危及两岸人民群众的安全;同时,无序开采、私挖乱采等行为会造成河床高低不平、河流走向混乱、河岸崩塌、河堤破坏,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威胁桥梁、涵闸、码头等涉河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影响防洪、航运和供水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因此,对河道采砂的总量控制、科学规划、有序开采意义重大。
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河道采砂管理是保护江河湖泊的重要内容。请广大群众务必严格遵守《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对采挖砂石科学规划,保持河道采砂有序可控,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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